第一點,原先他懷疑市長有不法的行為,後來他發現自己錯怪市長,於是向市長請求處分。第二,雖然這位市長曾經是罪犯,不過後來洗心革面,變成很了不起的慈善家,愛心關懷別人,那位警察很感動,不過還是不放過他,想再把他關進牢裡。但因為市長太好了,警察很感動,所以想放走市長,即使這樣,他還是認定市長是罪犯,應該接受制裁,所以他放了市長以後,就想自殺來謝罪。因為在他看來,放走那位改過自新的前任市長,就等於自己犯了法,於是他就自殺了。
有些人就是這麼極端!你們要怎麼生活自己選擇,想要極端也可以,不過你如果問我的看法,我會告訴你:放輕鬆,自然一點,做事多婉轉,生活會更平順、更舒服。如果你沒辦法輕鬆婉轉一點,那也沒關係,記得要原諒自己。
師父告訴你們的只是基本原則,
你們儘量遵守,但是不要太極端,
如果一直死守字面上的意思,
會造很多痛苦給自己,
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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