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傳真
"Rasmey Kampuchea"
柬埔寨晨光報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出版
金邊最具影響力的柬埔寨報紙,
和美國洛杉磯時代雜誌及紐約時代雜誌並駕齊驅


柬埔寨政府絕不強迫遣送悠樂人

(原文為柬埔寨文)

 柬埔寨的悠樂人如果符合移民法的條件,絕不會被強行遣送回國,而且那些已非法居留柬埔寨的 悠樂人,今後也不會面臨遭受遣返的命運。

 內政部內閣首長克勞克•布狄先生(Mr. Klauk Boudy) 說:「即使是非法進入柬埔寨的悠樂人,柬埔寨也絕不會對他們採取歧視和遣返政策。」他並且強烈地批評那種想遣返所有 悠樂人離開柬埔寨的錯誤觀念。他表示這種想法對柬埔寨是有害的。

 移民法的設立不是為了採取報復的手段,而只是提供所有非法移民的悠樂人和外國人一個可以在柬埔寨取得合法居留的機會,內政部長沙肯寇 (Sar Kheng Co)閣下表示:實際住在柬埔寨的 悠樂人約有十萬名,而中國人約有六萬名。這個數字有些人並不以為然,因為事實上,現有的悠樂人已經比過去幾年增加了許多。

 這個移民法令於八月二十六日在國會發表,而大體上已於九月二十二日完成制定程序。目前內政部正緊鑼密鼓地研討其細則,以使這些法令可以公平有效地施行。

 布狄先生(Mr. Boudy) 向柬埔寨晨光報社表示,希望這些細則和國籍法在今年年底可以同時完成。為了通過這個移民法令並讓它生效,七條細則中有三條將被提出來。

 有些外國人是合法居留在柬埔寨,而對那些非法居留者,布狄先生相信他們有權利要求申請永久居留證,所有非法的外國人必須向有關當局報備,以便取得居留權。

 合法居留柬埔寨的外國人不需要取得柬埔寨身分證,因為根據國籍法,只要他們居住滿五年後,則自動成為柬埔寨公民。

 布狄先生強調說,移民法的第一個程序是--所有的外國人,即使是非法居留在柬埔寨的人,都將會收到要他們向有關當局報備的通知。

 我們將會和鄰國,像泰國、寮國和悠樂進行討論有關在邊境上設檢查站的事,一旦我們決定了檢查站之後,所有進入柬埔寨的外國人若不經由這些檢查站,將會被視為非法者並遭到遣返。

 所有想要進入柬埔寨的外國人應該攜帶護照,並向他們自己國家的柬埔寨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入境簽證,他們也必須根據移民法付各項費用,包括機場稅,並提出他們國家的良民證。

本文由柬埔寨貿易協會主席倪文德 (Ted Ngoy) 所翻譯。

澳洲朝陽日報 泰國國家報 柬埔寨晨光報 泰國日報